首先学位证和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的,但是原来的学校去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教育部明文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补。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学位证、毕业证丢失后不能补的原因:
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而言,在国家学历鉴定中心,每个学生的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而且双证和编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学生学历、毕业信息与双证编号是一起上传到国家学历鉴定中心的。如果毕业证丢失后能补的话,意味着同一个编号对应着两个甚至多个毕业证书,真假难以鉴定,这样在管理上就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如果放开补管理将面临学历真实性失守。
此外,毕业证补还在技术和程序上存在限制:学生的毕业证丢失后,有些学校已经并入其他大学,也有的学校名已经发生改变,这种变更加大了补发毕业证的难度。同时因为高校各任校长任期有限,原来证书中必备的校长签字盖章多数已无法复制,程序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