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可以本人向原学校发证机构申请即可。
依据《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学历证书遗失后,可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结业、肄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结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学校填写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并颁发。
扩展资料:毕业证书的相关要求规定:
1、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