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应该了解,关于毕业证书遗失,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由此可以得知,毕业证书一旦丢失是无法补或是补发的,只能通过开具“毕业证明书”来证明失主的学历水平。据悉,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提醒各位应届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