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假的学士学位证和毕业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就算丢了也不行行。各位同学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学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哦,因为你的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是独一无二的,遗失是不可重新补的哦~
证书丢失后,本人应首先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并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档案馆复印录取审批表、证书存根(领取证书签名表),再到教务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理,成人类毕业生到继续教育学院理)理其他手续。
学校将材料和录取审批表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证明书。省教育主管部门对情况核准后,即可补发证明书。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法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