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若丢失学位证、毕业证等,学校查实后可出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所以我们按照要求理学位证明书就好了,以下是流程,大家参考下,具体要以你们学校的为主哦: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5、经学位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公室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