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现行规定,毕业证和学位证遗失不补,只能申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教育部强调,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对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