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学历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以下是具体理流程:
1、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2、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广东地区有些学校不用登报)
3、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
有的是教务部网站,具体要和你学校咨询下哦,有的只用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就可以了,不用写情况说明。
4、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补毕业证明书
5、经省区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
6、由学校理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