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毕业证是对于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证明,而学历毕业证仅仅是对于毕业情况的说明,并没有对于学业完成情况的要求,但是无论是学位毕业证还是学历毕业证在丢失后都不能够进行原证的补,只能够在原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书,学位毕业证对应的是学位证明书,与原先的学位毕业证有着相同的效力。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补的具体流程。
第一,准备个人材料以及遗失信息证明
因为回校后需要证明个人身份以及毕业生身份,所以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复印件以及原先在校的证明,如果已经工作了,还需要由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来证明丢失者身份。因为每一个学校需要的文件不同,所以可以先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好需要的文件再返校,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的时间以及麻烦。遗失信息的证明主要是将遗失信息刊登在地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的内容需要包括对于遗失情况的说明以及学位证效力的说明,首先是遗失情况的说明需要包括对于毕业证内容的大题描述以及丢失地点或者丢失时间的大致描述,其次是学位证效力的说明需要说明,已丢失的学位证不再具有证明学位信息的效力,以免有不法分子拿丢失的学位证进行不法操作。
第二,回校进行学位证明书的理
理的操作,首先是对于身份的核实,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教务处的老师进行审核,教务处的老师也会根据教务系统中的毕业生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就可以进行学位证明书的理了,填写的学位证明书与原件的内容基本相符,在确保个人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就可以交给教务处的老师,老师会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会交给学校进行深层次的审核,两部分审核主要是为了保证具体信息无误。
第三,生效以及失效
理好的学位证明书,再盖上学校的公章后就会失效,而学校也会公示学位证信息,说明已丢失的学位证不在具有效力。在理完成后,学校会提交教育局该学生的学位证丢失以及学位证明书的补情况,确保学生在教育局内的学习情况有着及时的更新。
在补完学位证明书后,最好进行多份复印保存,以免再次出现丢失的情况,给学生的就业以及进一步学习情况造成影响。刊登遗失信息的报刊也需要进行多份保存,以免后续需要进行丢失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