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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学校学历证书相关的一些通知,也就是说:如果你弄丢失了自己的学位证、毕业证书等,在学校查实后,可出具一份相关的学历证明书。并且要知道的是:这份证明书与原来的毕业证书是有同等效力的。
首先毕业证丢了是不能补的,但是可以去你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开证明,证明你的学校和毕业时的学历、学位等情况。要注意的是,在教育部注册过的院校才能开证明。
那么肯定会有人问:如果是学校丢了我的毕业证,该怎么处理呢?
一、学校弄丢了证书:
每个人的毕业证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如果是学校丢失的,学校责任很大。
虽然也可以补证明什么的,但是没有的话,以后去一些大型的正规的工作单位都会带来一定的麻烦,尤其会涉及到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有些地方如果审查严格,很可能会失去报考的机会。
学校应当配合你补毕业书证明,如果是学校丢失了你的证书,学校也不配合帮你补毕业证证明书,这说明了学校未尽到保管的义务。
可以向该院校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起诉学校,你可以自己多留意一些教育制度和规章是如何规定的,然后具体的赔偿、如何起诉等问题,也可以找专门的律师咨询最为妥当。
二、补证明的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表示,这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如丢失相关证书,须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