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不能补发,只发学历证明。如果需毕业学校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该学校的证明会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申请学历需要本人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还有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
高中毕业证丢失开具学历证明的方法: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法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