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丢失一般不予补,只能去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过大家不用担心,因为国家明文规定,毕业证明书作用效力等同于原件。大家理好后只管当原件使用就好了,哪里需要毕业证哪里就用证明书顶上,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说了这么多,毕业证明书具体该怎么理呢?参考以下流程就好了,具体得以你学校的规定为主哦。
所需材料:
1、二寸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2、学籍卡片复印件(由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学籍卡片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经人签名);
3、市教育局统一格式的《市普通高中学历证明》(见附件),正确填写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市区教育局在学生本人照片右下角处加盖学籍管理公章后留市教育局存档,一份报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并在照片右下角盖钢印。
以下为具体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法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