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信息管理法>的通知》(学位【2015】18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校走流程的朋友,可以点击全国毕业证补救系统在线理。
毕业证补具体流程:
1、毕业证丢失后首先要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作废(省或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
一般2天后相关报社会将刊登你毕业证遗失声明的当天报纸寄给你
2、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说明毕业证遗失原因,并写上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和毕业证号。
3、提供证明或者是介绍信,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遗失毕业证证明。
4、准备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以及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最好准备两份以上。(最好致电学校老师问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每个学校的要求会有所区别)
5、将以上材料上交到你毕业院校的教务管理处后,教务管理处经初审查档核实,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由教务管理处持以上材料到区教育厅学生处理。
二、学位证补具体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