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丢失后是不能补原件的,最好把自己的每份证件都留个扫描件,这样在没有要求提供原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但是一旦要需要提供原件,那么就得去学校理学位证明书了。注意:学位证丢失后可以去学校理学位证证明书,可以代替原件使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和学位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理学位证明书需要携带的材料:
-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登报挂失发票、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
- 准备好《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学位证明书审批表》《登报声明格式》
理步骤: 1、本人申请 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 登报声明 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 档案管理手续: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 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 经学位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公室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