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毕业证丢失后都是不能补的,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保管,最好是扫描留存。学位证丢了如果不想受影响的话,最好是按照教育局规定理学历证明书。
以下为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证明书补申请表》(一份);
(2)、原毕业、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以不提供)
(3)、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到学校档案室复印毕业生高考招生时的“录取名册”(申请人所在页)的复印件(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部门印章);
(4)、毕业证书遗失登报启事一份(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报纸原件),启事中应声明原件及其号码作废;
(5)、两张两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后面写上名字)和电子照片,
四、开具毕业、学位证明。
需按照毕业、学位证明模板填写打印,然后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籍科理。如果是2001年之前的毕业生,需要先到学校档案室开具证明。
五、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上不符的,理时以原证书为准,否则不予以理。
六、若非本人理,请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