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不可以补的,因为教育局规定在学位证书丢失之后,不能够补学位书原件,只能够补相应的学位证明书,补后的学位证明书,虽然与原本的学位证书在内容与外表上有略微区别,但是总体的效力是一样的,能够起到证明学位的作用。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补的过程吧。
第一,学位证书丢失公告
在学位证书丢失后,需要在地级以上的报刊刊登丢失信息。这一个步骤,首先是为了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学位证书已丢失,其次是向大众表明丢失的学位证书不具有效力,以免有不法分子捡到后,借由学位证书理一些不法业务。刊登出的报刊需要多份保存,方便后续证据的提供。
第二,回校申请学位证明书
每一个学校对于学位证明书的申请要求不全相同,可以在回校前联系辅导员了解详情,并且了解补需要提供的材料。在将材料准备完善后,可以回校进行补,补的流程包括身份的核实以及材料的提供,最后进行学位证明书的填写。
第一步是身份的核实,教务处的老师可以通过教务系统里的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确定,丢失者确实为学校的学生,并且已取得学位。第二步是材料的提供,大部分的学校要求的材料是个人身份信息相关材料以及刊登丢失公告的报刊。最后一步是填写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上的内容基本与学位证书上的一致,所以有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可以照着复印件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如果没有复印件,可以比对着个人信息材料以及教务系统里的学生信息进行填写。
第三,学位证明书的审核及盖章。
在填写完学位证明书后,教务处的老师会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针对内容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只要不是随意乱填的,基本都会通过,在审核完成后,校务处老师会上交给学校,进行信息的确认。确认无误后就会盖上学校的公章,少数学校会盖教务处的公章,加盖公章的目的是确定证书的权威性。
虽然学位证明书的申请并不复杂,但是依旧需要耗费较多时间进行补,所以在补前一定要了解好学校的具体要求,以免浪费更多的时间。此外在补为学位证明书后,可以留存多份复印件,以免后续再次丢失,造成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