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研究生还是本科、专科还是其他学历的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丢失后都是不能补的,只能开具证明书。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丢失后需要走哪些流程?
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为便于核实,请尽量提供);
3、二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二张;
4、填写《研究生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5、同等学力硕士理学位证明书需本人携带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合格证明前来理,不能委托他人代或邮寄。
理方式:
1.本人理。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来校理。
2.委托他人理。除上述材料外,代人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毕业(学位)证明书委托表》。
注意: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后,需按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