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若丢失学位证、毕业证等,学校查实后可出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所以完全没必要质疑和纠结学位证明书的作用问题,教育局规定的,还有什么好怀疑的呢?因此学位证丢失后按照相关规定去理证明书就好啦,这是最佳的也是唯一的挽救方法,尤其是想考研、考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的朋友。
学位证明书和学位证纸张是一样的,并不是你想象中的给你拿个纸开个证明,盖个章啥的,证明书上的防伪线、钢印、水印、校长签字一个不差。
以下是学位证明书的理具体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5、经学位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公室理证明书。
自己没有时间去学校理的朋友,可以找他人代,记得多加一份委托书和提醒代人携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