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究生有些需要学士学位,有些不需要学士学位。
在职研究生报考的形式上是不同的,所以对于学员在证书上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报考形式要求,而有的则不要求,主要还是要具体招生形式具体分析。
所以为了不影响研究生考试,或者是其他需要提供学位证书的考试,最好的法就是按照规定理一份学位证明书。
以下是理依据,可以了解下,心里有个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学位证和毕业证如果丢失,丢失后不能补,只能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法》的通知:第七条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是学位证补具体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