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丢了怎么查编号
这个是可以推算出来的,2005年8月之后的学位证都有统一的格式,一共16位数,1-5位是单位代码,跟你毕业证上一样,第6位是学位级别,7-10位是发证的年份,前面10位数都是可以推导出来的。最后6位有可能和你的毕业证上后6位是一样的,大家可以在学位网上注册试试,能注册成功,证明推算成功。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学位证丢失后仅仅知道编号是没有用的,最好的法就是按照要求理证明书,以下是学位丢失后的具体补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5、经学位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公室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