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保管不当,丢失了怎么?
有些求职的情况,可能提供扫描件就好,不用出示原件,但是没有原件在手,这么下去也不是个法,万一遇到要求出示原件的情况,岂不是就没辙了。那可否去补一个呢?
有些学生以为这个证书丢了就补,实际上毕业证丢失后是不能补的,以下是关于毕业证丢失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所以我们可以按照要求去理毕业证明书,那么高中毕业证丢失后,该如何理毕业证明书呢?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法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毕业证一定要保管好,不然就只能辛苦自己多跑跑腿,找学校相关老师去申请证明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