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毕业证的含金量就不用多说了,寒窗苦读十多年,最后都凝聚在这张纸上面了。令人扎心的是这张纸丢了还不能补,只能开具一个替代品——毕业证明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学位证和毕业证如果丢失,损坏后不能补,只能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是全日制毕业证丢失理证明书的相关流程:
一、毕业证丢失后应立即登报声明,在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二、补需本人申请,遗失毕业证的学生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说明毕业证遗失原因,并详述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和毕业证号。
三、补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的人事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遗失毕业证证明。
四、补需本人准备材料,本人须准备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及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以上材料上交到学院教务科研处后,教务科研处经初审查档核实,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由教务科研处持以上材料到区教育厅学生处或职成处理《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