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丢失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尤其是毕业证这种重要又经常需要用到的证件。如果不慎丢失,能否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由教育局发布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两点:
1、毕业证丢了是不能补的
2、毕业证丢了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证明书,证明书的效力等同于原件
所以丢失毕业证的童鞋先不要慌,自己去学校或者是找他人帮你学校申请证明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