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应届毕业生就业入职的高峰期。最近,一些毕业生反映他们在入职时遇到了"扣证件"等问题,并在网上发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日回应称,"扣证件"是一种典型的求职陷阱,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果断拒绝。
不久前,广东深圳的张女士成功通过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面试,在咨询入职手续办理细节时,她被告知需要交上毕业证的原件。张女士询问了上交毕业证的具体用途,公司工作人员称这样做是为了核实她的信息,而且毕业证将一直由老板保管,直到张女士离职时才会归还。由于对这一要求存有疑虑,张女士最终拒绝了该公司的职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扣留他人的证件原件,求职者绝对不应将证件原件交给他人。如果遇到这样的单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扣证件"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保管或处理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为名,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金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上述负责人表示,入职时只需向相关人员出示证件即可。如果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一定要在合适的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除了扣押证件,一些公司还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包括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人社部门提醒求职者,求职本身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对于需要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入职条件的招聘活动,要保持谨慎态度。
在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可以在求职者正式入职前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签订,但最迟不能超过入职后1个月。如果单位雇佣求职者后超过1个月而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应该向求职者支付每月工资的两倍。
人社部门提醒,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回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有些单位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通过谈话、电话等口头方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些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些则以欺骗缴纳更少税款为由,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些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必须认真对待,不可草率签订。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没有法律依据或明显不合理的条款,以防掉入陷阱,难以维权。
不过如果毕业证原件丢了的朋友还是要注意下,赶紧按照教育局规定补救一份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和毕业证原件的法律效力相同,所以不管是求职还考公务员、考研、评职称等,都可以使用毕业证明书。自己没时间没精力去学校补的朋友,可以找升职猫帮你去办理。填写下方留言表单,即可申请在线办理毕业证明书,正规流程办理,全程公开透明,老师亲自签字!